噫,真是好小說!上百年前的文字,風味都不一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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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照我的哲學崇虛論來說,我早就應當自殺了。然而到今天還不自殺,就虧得這個世界上尚有一些女人。這些女人我皆很情慾的愛著她們。我在那種想像荒唐中瘋人似的愛著她們。其中有一個我尤其傾心,但我卻極力制止我自己的行為,始終不讓她知道我愛她。我若讓她知道了,她也許就會嫁給我。我不預備這一著。我逃避這一著。我只想等到她有了四十歲,把那點女人極重要的光彩大部分已失去時,我再去告她,她失去了的,在我心上還好好的存在。我為的是愛她,為的是很情慾的愛她,總覺得單是得到了她還不成,我便儘她去嫁給一個明明白白一切皆不如我的人,使她同那男子在一處消磨盡這個美麗生命。到了她本身衰老時,我的愛一定還新鮮而活潑。
「你覺得怎麼樣,達士先生?」
達士先生有他的意見:
「你的打算還仍然同若墨醫生差不多。你並不是在那裡創造哲學,不過是在那裡被哲學創造罷了。你同許多人一樣,放遠期賬,表示遠見與大膽,且以為將來必可對本翻利。但是你的賬放得太遠了,我為你擔心。這種投資我並無反對理由,因為各人有各人耗費生命的權利和自由,這正同我打量投海,覺得投海是一種幸福時,你不便干涉一樣。不過我若是個女人,對於你的計劃,可並無多少興味。你有哲學,卻缺少常識。你以為你到了那個年齡,腦子尚能有如今這樣充滿幻想,且以為女子到了四十歲,也還會如十八歲時那麼多情善感。這真是胡塗。我敢說你必輸到這上面。你若有興味去看一本關於XX的書籍,你會覺得你那哲學必需加以小小修改了。你愛她,得給她。這是自然的道理。你愛她,使她歸你,這還不夠,因為時間威脅到你的愛,便想違反人類生命的秩序,而且說這一切皆為女人著想。我看看,這同束身纏腳一樣,不大自然,有點殘忍。」
……
「那你意思怎麼樣?」
「愛她,得到她。愛她,一切給她。」
沈從文《春燈集》〈八駿圖〉(一九廿四年八月份載出,卅年校改)